發布時間:2026/06/08 14:10 點閱數:8
【課程目標】
民國104年12月公布實施之《水下文化資產保存法》,為我國水下文化資產保存的里程碑,迄今已近10年,惟一般大眾及學生對於水下文化資產仍然十分陌生。根據該《水下文化資產保存法》第十一條:主管機關為推動水下文化資產保存工作,應進行各項水下文化資產專業人才之培育、第十二條:主管機關應推廣各級學校水下文化資產保存之教育,爰此,水下文化資產人才培育及教育推廣乃是主管機關重要的工作。《水下文化資產保存法》實施之後,所有的水域在開發利用前都要進行水下文化資產調查(第九條),而水下文化資產調查是一項十分專業的工作,因此,本學分學程以水下文化資產調查與研究為主軸,開設相關課程,以利水下文化資產人才之培育。
本學分學程自114年起開設,所開設之科目皆受到學生喜愛,因此,本(115)年申請以兩年為期(115、116),以利學生完成學程所需學分之規定。本學程共開設8門科目,分別是:海洋科學與人文、水下文化資產概論、臺灣海洋發展史(I、II;新增)、東亞海洋發展史專題、臺灣區域史專題、歷史學的實務與應用(新增)、水下探測技術(新增)。本學程將以Manders及Underwood所編著的《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亞太地區水下文化資產保護與管理基礎課程訓練手冊》(Training Manual for the UNESCO Foundation Course on the Protection and Management of Underwater Cultural Heritage in Asia and the Pacific)為藍本,將水下文化資產保護、管理、技術等的相關基本知識適當地融入在學程之各科目當中。另一方面,為適應本土水下文化資產的特性與環境,本學程融入文資局分別於112年及113年與淡江大學合作辦理的「水下探測技術」及「水下文化資產判釋」水下文化資產專業人才培育課程之相關內容,以期達到兼具國際連結並與本土特色的學程目標。
【課程規劃】
本學分學程包含八門課程,分別是:水下文化資產概論、海洋科學與人文、臺灣海洋發展史(I)、臺灣海洋發展史(II)、水下探測技術、東亞海洋發展史專題、臺灣區域史專題、歷史學的實務與應用。。於114學年度第2學期開設「水下探測技術」、「歷史學的實務與應用」等二門課程。
1.「水下探測技術」為電機工程系劉金源特聘講座教授授課,本課程旨在介紹水下文化資產調查中使用的先進水下探測技術,重點關注各種水下科學儀器的應用及其在實際調查中所扮演的角色。,課程內容包括:水下探測技術基本原理、水下探測儀器介紹、水下無人載具、探測資料分析與水下文化資產判釋。
2.「歷史學的實務與應用」為歷史學系李其霖教授授課,本課程旨在引導學生實際操作歷史學的應用方法,培養其將歷史學所習得的知識與研究技術,轉化並運用於不同產業與專業領域的能力。內容包括海洋知識的調查與運用、海洋繪本製作、海洋劇本的書寫與方法等相關論題。
撰寫單位:淡江大學學校財團法人淡江大學 海洋及水下科技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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